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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贵州将以“金融治理”方式试点环境污染责任险 |
| 发布时间:2017年12月27日 16时00分 作者: 查看次数:次 |
为降低企业环境风险,推动环境管理转型,贵州省2018年将在遵义市、黔南州、贵安新区开展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根据贵州省环境保护厅、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贵州监管局近日联合印发的《贵州省关于开展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工作方案》,被列入土壤污染重点监管行业名录或者从事土壤污染修复的、生产或者使用II类及以上高风险放射源的、近五年发生过较大以上突发环境事件的等6类企业将被纳入试点工作范围。据了解,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是以企业发生污染事故对第三者造成的损害依法应承担的赔偿责任为标的的保险。该保险可为污染受害者提供经济补偿,也可转移和分散参保企业经营风险,在突发环境事故后提供污染治理的经济援助。事实上,国内首次试点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是在2013年初,不过,由于我国环境责任险覆盖范围小、保险赔付数额小,赔付范围窄,相关政策滞后,造成各方参与环境责任险的积极性较低。而此次在贵州的试点方案中,当地相关部门将会在污染治理、风险源整治、应急处置能力建设等方面对参保企业给予一定的政策倾斜,并将风险企业参与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情况纳入企业环境行为信息公开评价体系,并作为企业环保审核的重要内容。而对应当投保而未及时投保的企业,各级环保部门将采取暂停受理企业的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重金属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等相关专项资金的申请;将该企业未按规定投保的信息及时提供银行业金融机构,为其客户评级、信贷准入退出和管理提供重要依据;依法查处环境污染事故肇事单位等约束手段。由此可见,贵州的试点直接将企业的融资审核与环保指标相挂钩,这种“金融治理”的方式效果如何,值得进一步跟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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